從創世之理之中我們知道,父母神在原地創造人類,之後隨著不同的成長階段,人類不斷地轉生又重生,但靈魂始終與最初創造出來的靈魂相同。不過除了不滅的靈魂,人類的身體又是從何而來?康樂生活又要如何才能實現?對此,父母神告訴我們:
「人體皆由神貸之 對此神能豈不知」(御筆先 第三號 第126首)
「不知人體是借物 其他事理更難悟」(御筆先 第三號 第137首)
人能夠誕生於世,每天安然地生活,這並不是出於偶然。每個人雖然都是父母所生下,但身體精巧的構造、各個組織奧妙的機能並不是父母親所創造,而是出自於父母神巧妙的構思。父母神將身體借給人類使用,並且賜予維持身體機能所需的一切祐護,因此我們才能自由自在地使用身體。
不管自己有多大的能力和智慧,一旦生了病,發燒、發冷,受了傷,單憑自己的力量沒辦法好起來。醫學雖然與日俱進,許多疾病可以透過藥物控制及手術治療。但吃下的藥會不會起作用?手術之後能復原到什麼程度?沒有人能夠保證。此外,身體的成長以及老化,細胞組織日夜不休分工合作,也不是人為的意志力所能控制。只要仔細思考這一點,自然會了悟身體並非自己所有,而是父母神借給人使用,並且在神的祐護下維持機能。